今早去了光顧陳志得,花了二百二十大元,好肉痛。那可惡的「暗瘡」......。
人大了,暗瘡少了,就算有,也真的越生越「暗」--耳背丫,背部丫,後頸丫等不顯眼的地方。本來如此甚好,我一向眼不見為乾淨,你不礙著我,我亦省得理你。可是越「暗」的瘡,似乎益發難纏。
就以今趟為例,那暗瘡長在後頸右側髮腳之處。痛,算!忍你,反正不是十分痛。過了一個星期,不獨沒好轉,還有發大之勢,算!忍你,反正有頭髮遮蓋,旁人亦看不見。又過了一個星期,似乎定型了,雖然沒好,但亦沒壞,算!忍你,反正不碰不痛。再過了一個星期,去剪頭髮...弊!這回暗瘡變明瘡。
昨晚手多,不慎將之戮破,即時血濺三步。
「丫,真係衰多手!」我心下懊惱。
沒法再拖,無奈下又要送錢給陳志得。
「哦,這是皮脂粒,因為毛囊閉塞而形成。」陳醫生解釋道:「你這粒發炎了。」
「這毛病,男人特別容易有。」可能看到我一臉不豫的樣子,他又補充了一句。
言下之意,閣下是男人,有這毛病,不足為奇。這是那門子的安慰說話?
「現在破了,內裡的穢物流了出來,吃些消炎藥,很快就會好。」他繼續說道。
他接著在大力地在患處按了數下,痛得我呲牙咧嘴。
「痛嗎?」檢視完患處,他安坐好後問道。
「你不按它就不痛!」我沒好氣地回答道。
我又說我背上還有一粒沒有發炎的,醫生說它不發炎,你亦拿它沒輒,除非開刀割了它。
割了它?這可是名乎其實的「割我忽肉」,看來只好來個「敵不動,我不動」了。
「這樣說來,發炎反而比不發炎好?」我問道。
「可以這樣說。」他答曰。
媽的,日後還是要貫徹「消滅於萌芽狀態」這至理名言。
星期五, 7月 21, 2006
明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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