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白說,我真的不知道,原本一套電影是可以從頭到尾,僅由一男一女,不繼地對話、對話、再對話組成。
更厲害的是,竟然不覺得悶。
95 年完成了《Before Sunrise》,九年後,導演和主角們再續前緣,於是有了《Before Sunset》。
愛情片我看得很少,總覺得一個男人看這類電影好無聊(一班男人則更甚)。喜歡的而又說得出片名的,只有《Love Actually》。這樣貧乏的履歷,卻無礙我欣賞這套電影,難得地,我把《Before Sunset》看了兩回。
故事是這樣的:
火車上的一男一女;異地小鎮的一天一夜;相識、熱戀、別離--人家可能花一年半載才完成的事,他們一天就幹完了。臨別時兩人相約在半年後,同一地點再見,之後就各奔前程。
相約若干時間後在某處見面的橋段,最經典的該是 1957 年的《An Affair To Remember》吧。那時電話是稀罕玩意,倒是情有可原,但今時今日還用這一套,除了是戇居之外,你只能說之為「浪漫」。
其實也真的挺浪漫。兩個素不相識的人,憑藉着彼此的好感,一步步的交流,最後在異地渡過了抵死纏綿的一夜。還不浪漫嗎?
這的確浪漫。
男女萍水相逢,由丁點的好感為起燃點,星火燎原,一發不可收拾。這絕對可能--你不可低估男女間的「生物化學反應」(或者,那叫本能)。但我們說的,不是「一晚企」,不是女主角所說的「......it sounds like a male fantasy: Meet a French girl on the train, fuck her, and never see her again. 」(當然,作為男人,it sounds great!)
但這種浪漫,總覺得是不現實的。或者浪漫本身,總是帶點超現實。
激情過後,回歸現實,隨著彼此的了解增加,矛盾亦隨之而來。
有些人在結合的時候,就注定要分開。你越反抗,越不想放手,到頭來,只會加深放手時的傷痛。說來,還蠻有「宿命」的味道。
有說人要及時行樂,男女之間,合則來,不合則去,最重要是「開心過」。我很懷疑這種人到底有沒有愛過一個人,有沒有真心付出過。真心愛一個人,真的可以「合則來,不合則去」?世間如此灑脫之人,幾何?
看畢這齣電影,腦海裡不期然浮起 Bryan Adams 的 Let's Make A Night To Remember。他們做到了,為此,我卻希望他們不要再相見。
得不到的,永遠是最好。
星期六, 7月 01, 2006
Before Sunri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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